湘教发﹝2015﹞39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经教育部批准,今年我省将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并在湘潭市和益阳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为确保这两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现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docx
附件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4: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实施细则.docx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