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20〕5 号
各教学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材料建档工作的通知》(衡师南岳教通〔2018〕93 号)、《关于开展2016级师范生教育研习工作的通知》(衡师南岳教通〔2019〕88 号)等文件要求,为对接师范专业认证标准,提升教育实习档案质量,学院决定对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开展专项检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李玲玲
副组长:王芳宇 邹梅山
成 员:宋毅军 各教学系系主任
联络员:周永新、范建华、肖启国
二、检查内容
(一)系部总体材料
1.实习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制度;
2.实习计划(含分散实习)、研习计划;
3.实习动员、过程管理、指导、汇报和总结等材料,研习日程安排表、研习(教师)指导纪要;
4.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材料、研习成绩汇总表;
5.优秀实习生和指导教师遴选材料;
6.实习教学大纲。
(二)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袋材料
1.学生教育实习档案袋材料如下:
(1)个人实习计划;
(2)实习教案(手写12课时以上);
(3)听课评课记录(听课20节以上,评课记录6次);
(4)实习班主任工作材料;
(5)教育实习总结与反思(不少于2000字);
(6)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习鉴定表(签字、盖章);
(7)教育实习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
(8)学生教育研习报告。
2.学生实习档案材料的评阅和把关情况;
3.实习档案袋的归档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16级师范生返校后第一周相关教学系进行自查整改,第二周开始进行学校检查。
2.方式:现场分组检查
3.地点:相关教学系会议室
四、工作要求
1.相关教学院高度重视,动员师生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做好迎接学校检查的准备工作。整改工作须在2016级师范生离校前完成;
2.教育研习工作可先通过组建线上研讨群的方式进行线上学习和研讨(两个及以上主题),待学生返校后再进行必要的线下学习和研讨,形成研习报告;
3.现场检查阶段,教学系主管实习工作的领导、相关教学秘书和教师应到场协助检查组开展检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排序。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