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20〕13 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我院非毕业班学生本学期不返校。为确保后续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尽最大可能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现将2020年上学期后续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理论课程教学工作
本学期所有理论课原则上均要求采取在线方式开展教学,并完成教学任务和课程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已开课程教学工作。已经开课但尚未结课的课程,继续开展在线教学。仍未开课的课程,开课学院应督促任课教师尽快开课,并调整课程教学进度,尽量在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
2. 未开课教学计划调整。因客观条件限制,本学期确实无法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开课学院应调整教学计划,申请变更开课学期,研究制定下学期补课方案,并督促落实补课工作。
3. 课程复习与指导。各教学单位要求任课教师做好学生课程复习指导工作,安排1—2周的线上复习时间,充分利用已经发放的教材,加强对知识点的梳理、巩固和理解深化,督促学生完成好任课教师布置的教材章节习题作业,以确保课程学习效果的巩固和教学目标的达成。
二、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工作
(一)非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践课程
可利用虚拟仿真实验平台、网络课程、网络观摩和演示、远程研讨等信息化教学手段进行在线教学,原则上在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
(二)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践课程
1. 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
具备在线教学条件的,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不具备在线教学条件的,可申请调整至2020年下学期开课,在确保教学课时不减少、教学质量不降低的同时,适当缩减教学周数,充分利用下学期毕业实习准备阶段和课余时间,完成本学期未开课课程的教学任务。
2. 独立开设的实践课程
(1)教学时间为1周的实践课程(见习、实训、观摩考察等),创新课程教学和考核方式,原则上在本学期完成在线教学。
(2)教学时间为2-4周的实践课程(见习、实训、观摩考察等),具备在线教学条件的,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不具备在线教学条件的,可申请调整至2020年下学期开课。
三、课程考核工作
1. 考核时间:本学期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原则上在7月10日前组织完考核,7月15日前提交考核成绩。
2. 考核方式:各教学部门应创造条件,建立全过程课程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模式,利用超星智慧考试系统等方式开展课程在线考试。
3. 考核方案:开课系部制定课程考核方案,报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学籍管理工作
根据学籍管理的规定,各系部(二级管理办)提醒应复学学生及时采取在线方式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核查应退学的学生情况。
五、2020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
为确保2020年下学期教材按时到位,各系部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6月30日前报送2020年秋季教材征订计划。征订计划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颜小琼老师,电子稿发送到1134959953@qq.com邮箱。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