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字〔2020〕4号
院属各部门:
曾琪玲,女,2018级美术学3班学生;
周 慧,女,2019级体育教育4班学生;
陈 鹏,男,2019级体育教育2班学生;
邓亚菲,女,2019级音乐学2班学生;
曾琪玲、周慧、陈鹏、邓亚菲四位同学主动申请退学。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琪玲等四位同学退学处理。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2020年9月29日
主题词: 学籍处理
抄 报:院领导
抄 送:院属各部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