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字〔2020〕10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文件精神,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决定授予张永健等6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其中:
授予地理科学专业张永健理学学士学位;
授予数学与与应用数学专业夏阳理学学士学位;
授予音乐学专业杨爱群、谢可等2名学生艺术学学士学位;
授予体育教育专业高荣辉教育学学士学位;
授予学前教育专业黄兴华教育学学士学位。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毕业生 学位授予 决定
抄 报:院领导
抄 送:院属各部门 各专业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