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
地点:南岳学院办公楼308会议室
主持:邓双喜
出席:高峰 邓双喜 林琼 杨兴华 罗慧 王淑慧 肖炜 邓珺芳 许成科
记录:邓珺芳
一、 会议主题
审议拟解除跟班试读学生名单、学年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或累计不及格课程到20学分拟予退学学生名单。
二、 会议形成了如下决定
1.罗涛等21名学生本人申请解除跟班试读且符合解除条件,决定解除其跟班试读。卓从林、高习武未提交解除跟班试读申请书,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节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不予解除跟班试读。
2.跟班试读学生满足解除跟班试读条件,累计不及格学分超过20学分但系跟班试读前造成的,不重复处理。
3.对于2015下学期因学年不及格课程或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而作退学处理的学生,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节第三十二条第六款办理;学生申请跟班试读,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节第三十三条办理,申请截止时间为文件公示完成时间,文件公示期为一周(含节假日)。学籍处理文件抄送学生工作办公室、财务工作办公室和各系辅导员,并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