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26]7号
各教学部门:
现将2026届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表彰工作布置如下:
一、优秀实习生、指导教师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条例》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表彰工作,请各系认真做好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其中优秀实习生按照实际参加实习总人数(除去非生源地顶岗实习和自主实习的学生)10%评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实际参加实习指导教师总人数的30%评选。
二、材料报送
各教学部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3月27日前将附件1、2(EXCEL文件)电子稿和纸质稿(盖章,签字)报教学工作办公室,邮箱458994156@qq.com。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一审:石林 二审:申宇 三审:蒋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