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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组织开展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办法,吸引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完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优化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推动师范类专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2022届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院系两级免试认定工作小组。 (一)学院免试认定工作小组 1.成员构成 顾问:李玲玲 组长:王芳宇 组员:邹梅山、宋毅军、凌剑飞、蒋琛、教学工作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同志。 2.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师范生培养要求制定免试认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汇总各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信息; (2)负责审核教学系部的考核方案; (3)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工作; (4)审核各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学生相关信息和数据; (5)负责考核结果相关数据的审核与报送等工作; (6)负责《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制作与发放等工作; (7)负责组织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向学生及时传达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相关文件,引导和帮助学生了解文件精神,监测和管理学生的动态情况,配合教学工作办公室做好数据统计。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及时传达教师资格免试认定相关安排; (2)反馈学生免试认定的问题; (3)各管理办按专业统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信息(见附件2); (4)各管理办汇总各专业笔试、面试成绩并报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学生相关信息和数据(见附件5)。 (二)系部免试认定工作小组 相关系部成立系免试认定工作小组,并根据学院免试认定工作方案制订工作细则,组织本系部相关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复核教学工作办公室统计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统计表; (2)制订并报送本系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 (3)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含面试、笔试命题、阅卷与成绩登录等,见附件4); (4)报送相关专业面试、笔试成绩; (5)复核相关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学生相关信息和数据。 三、免试认定对象 1.我院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地理科学、美术学、物理学、化学等10个师范类专业的2022届学生。 2.通过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笔试和面试)。 3.因受处分、未按时修满学分等情况的延迟毕业学生不可参与免试认定。 四、免试认定程序 (一)学生自愿申报,填写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表》。 (二)参加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形式包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4月9—10日。笔试总分数为200分,由通识教育、学科教育两部分构成,其中:通识教育(100分),涵盖综合素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与应用等内容;学科教育(100分),包括学科知识与教学技能,含中学学段的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等学科(具体学科名录见附件3)。 通识教育考试由教学工作办公室组织,统一采用手机APP在线考试;学科教育考试由学生所在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形式。 2.面试 面试采取过程性考核方式,考察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和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写作能力、教育实习(见习)完成情况等,重点考察学生教育实习完成情况。 3.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的学生需向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4.2022届师范生如未通过当次笔试或面试,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考核,学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证书发放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笔试与面试均合格),学院统一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1.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2.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可以不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其他(与学校培养目标不一致)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凭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 4.我院2022届师范生认定的教师资格为本学科高中学段的教师资格(学前教育专业除外)。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讲。相关系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络与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及时沟通和反馈,做好政策宣讲,认真审核报考学生信息,及时把考核时间、要求、内容和形式等信息通知到参考学生。 2.精心筹备,周密组织考试。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按照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笔试和面试工作。 3.严肃认真,及时报送信息。相关系部要对提交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相关数据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核与信息报送,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教学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工作指导和数据审核把关。如出现错漏,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 2.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统计表 3.免试认定学科名录 4.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表 5.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认定表 6.《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 7.《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2022年3月7日
附件1:20220114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统计表.xlsx 附件3.免试认定学科名录.xlsx 附件4.2022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工作进程安排.docx 附件5.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认定表.xlsx 附件6.《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7-1: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docx 附件7-2: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