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62]号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与管理理念,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参照《衡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字〔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与条件
符合以下规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在籍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
2、转入相关专业更有利于其专业发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完成学年注册;
2、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选考要求;
3、音乐、美术、体育跨类转专业;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可适当优先:
1、有专业特长的学生
专业特长学生是指具备转专业基本条件,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科领域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学生:
(1)在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
(2)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专业论文;
(3)获得国家专利。
2、因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不宜在本专业学习,但可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3、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休学创业或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警察部队)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需提交创业或退役证明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学生递交申请表
学生递交申请时间提前至11月28日-12月8日。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通过转出学院资格审核和拟转入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肖启国老师(新校区行政楼312室)处。
(二)教学工作办公室综合审核
12月16日前,教学工作办公室对递交的申请表进行综合审核。
(三)组织转专业考核工作
教学工作办公室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学工作办公室根据拟转入专业计划接收学生数和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领导审批,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转出学院须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进行转出资格审核,不得对转出学生设置额外转出条件。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实际,慎重考虑,做好评估,避免出现盲目跟风转专业的情况。
(三)各教学院在工作过程中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妥善解决,对较为集中的问题,及时向教学工作办公室报告。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