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24]36号
各教学部门: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部署,现将2024年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24年7月1日至7月4日为公共课程考试时间:
考试时段:详见附件一
2024年7月5日、7月8日至7月12日为专业课程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段: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晚上19:00-21:00(仅用于6天时间考不完的系部)
各教学部门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间。
考场原则上按标准考场设置,各考场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考场座位数的50%。原则上每位老师监考学生人数不超过25人;每个班级课程考试安排一天内不能超过两场。请各教学系部合理、科学地做好考试编排工作。
二、期末考试实行主考负责制,系(部)主任为本部门期末考试的主考,是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部其他党政领导为副主考。各教学部门及各管理办应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引导、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全院课程考核按照《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考试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提前考试课程需由任课教师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批准同意后报教学工作办公室(西校区行政楼306室)。
公共课监考,教学任务所在教学部门任课老师必须参加,不足人员由考生所在系补充安排;全院专业课程考试由所开课程的教学部门命题、制卷、组考、阅卷。每门考试课程必须同时出两套范围、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即A、B卷,两卷完全相同的试题分数之和不得超过30%,试卷内容与前两届同一课程试卷的重复率不超过20%,且4年内不能采用完全相同的试卷。
试卷一律采用学院统一提供的模板《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试卷标准格式》单面打印。
四、2023级学生由南岳学院新校区教务处负责主考工作。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按照统一的时间段安排考试场次,所有课程考试监考老师由南岳学院新校区负责安排。2023级各课程考试试卷由南岳学院新校区负责印制、装订、密封。
五、考试安排前各系部将公共课监考老师名单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统筹安排。2024年6月24日之前,各教学部门须将加盖系公章的期末考试组考工作方案和课程考核安排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报送教学工作办公室,课程考核安排经审核通过后再统一向师生公布。
六、各教学系部应选择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监考,原则上任课教师不能担任自己所任教班级的监考任务。各教学部门务必在2024年6月27日前,将监考科目、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一位监考老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教师,一经查实,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教学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所考课程的巡视。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舞弊行为,请监考人员按要求做好登记,待本场考试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学工作办公室(西校区行政楼306室)。
七、课程考核成绩中平时成绩一般占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各教学部门可根据课程特点设置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的占比)。我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功能已经开放,任课教师用IE浏览器兼容模式在南岳学院主页窗口登录。成绩录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请各教学部门务必在系统截止日期前录入和审核完成本部门期末考试相关成绩,以便开放成绩查询功能。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考勤册逐一录入成绩,不得误录、漏录,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擅自更改。
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1)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由各系统一在期末考试之前在系统审核,成绩标志记为“缓考”。如未办理缓考手续且无故缺考的学生,成绩标志栏一律选择“缺考”。
(2)如有以下特殊情况的,须在成绩标志栏选择相应标志,如考试作弊或违纪的学生,成绩标志栏选择“作弊”或“违纪”等。
八、做好考生缓考审核工作。考生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缓考,须在考试之前登录教务系统提交申请,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审核,并把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
九、各教学部门务必认真组织考务培训,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附件:
1.2024年上学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4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格式
3.2024年上学期期末专业课考试西校区考场分配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