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17]48号
附件.doc
院属各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与指标
本次项目实行限额和分类申报。省教育厅下达我院的申报指标共2项,我院每个系(部)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二)研究范围
2017年度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发、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2.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3.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4.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5.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等。
6.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等。
7.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等。
(三)项目任务
通过组织项目研究与实践,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丰富和完善教育教学体系;
2.探索和完善学科专业建设机制;
3.改革和丰富课程教学方式方法;
4.改进和完善与我院办学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
5.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6. 加强教学管理。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项目符合“十三五”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省教育厅公布的选题要求。
2.科学性。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
3.实践性。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5.实用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五)申报要求
1.请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领会精神与要求,立足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的打造,精心组织,整合力量,积极申报。
2.申报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最近三年过从事南岳学院课程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能力,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3.申报程序:项目申请人提交《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到所在(所归口)系(部),由系(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教学办,教学办将组织评审推荐。
4.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
5.研究项目限于本科教育层次,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
三、中期检查及结题
1.2015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4年及以前立项并已完成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
3.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应予撤销,撤销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教改项目。2015年立项的项目若已完成研究任务,可申请提前结题。
四、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
(1)系(部)材料报送:
提交材料包括《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交《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人最近三年在南岳学院授课情况一览表》一份。
(2)各系(部)请于2017年9月8日前将纸质申请书报送至教学办305室。
2.中期检查及结题
(1)请各系(部)督促本部门项目负责人尽早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2)项目主持人须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汇总表》各一份,于2017年9月8日前报送至教学办305室。
(3)所有到期结项项目的结题材料也须于2017年9月8日前报送至教学办305室。所有结题材料中均含《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一份,并附佐证材料。
3.所有报送材料均提交电子文档,按系(部)名称统一发送至邮箱:1134959953@qq.com。个人材料及逾期均不予受理。
4.今年项目申报与结题均应在平台中上传,平台开放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平台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
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
3.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6.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7.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8.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9.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人最近三年在南岳学院授课情况一览表》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