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17]55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下学期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衡阳师范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定于2017年12月2-3日组织学生进行普通话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方式
普通话水平测试严格按照国家语委、教育部、广电总局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大纲》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实施。我院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进行测试。
二、等级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1999]91号文件、湘教发[2003]3号文件及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2000]1号)有关规定,我院师范类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申报教师资格证书必备条件),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应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非师范类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70分)以上,其中新闻、法律、音乐表演、旅游管理等四个专业学生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合格者由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颁发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统一编号注册。该证书全国通用,并作为今后教师资格的必备证书。
三、报名对象
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未达到相应等级的在校学生均应报名参加测试。不接受本院在籍学生以外人员报名。此次不接受2017级报名。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函【2012】124号)要求执行。学生测试收取测试费70元/人(含报名费、计算机辅助测试费、办证费)。
五、报名安排
1.从9月18日上午9:00时起至9月24日20:00时止,学生可登陆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登陆http://192.168.88.122/ (内网)http://59.51.24.41/ (外网)。选择“考务管理”--“社考报名”--“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报名成功”。
2.系统账号、密码均为默认学号(密码已修改的按修改密码登陆),如:账号N13550113,密码N13550113(登陆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3.如个人报名信息异常可咨询教学工作办公室,电话8486606。
4.教学工作办公室于9月25日下午发放打印出来的报名信息表,各系教学信息员领表后组织各班同学进行信息校对,签名确认,缴费;9月27日中午12:10前教学工作办公室统一回收各系的确认表。不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上述操作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六、其他事项
1.测试用教材统一使用省语委颁布的《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2.学生报名时务必认真核对本人信息,核对完成后,不再更改。逾期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名工作。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