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 [2018] 9 号
关于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补考《教育学》和《心理学》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66号)精神和衡阳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院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补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凡未通过《教育学》或《心理学》考试的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均要参加补考。
二、补考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三、申请时间:
各管理办收到通知即日起接受学生报名,并于3月15日上午将各管办毕业生补考报名汇总表和补考费交至教学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最新收费管理规定,本次补考每科收取补考费20元。
附件一: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育学》补考名单汇总表
附件二: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心理学》补考名单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