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18] 26 号
关于2018届毕业生课程补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了保证2018届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离校,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学院定于2018年4月14日、15日举行2018届毕业生课程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考对象
2018届预计毕业生,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开设课程中有考核未通过课程者。
二、补考安排
1.申请补考学生于4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将《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毕业生课程补考申请表》交教学工作办公室(行政楼306室),并办理补考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未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
2.请各教学部门于4月10日前将补考试卷送至教学工作办公室。
并于考试结束后三天之内(4月18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补考成绩并将纸质稿报至教学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补考要求
1.请各教学部门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2.欠缴学费的学生须缴清学费后方可申请参加本次补考。
3.补考学生须持补考证和考籍证(或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本次补考。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毕业生课程补考申请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