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近期有部分任课教师及学生反映,我院有些课程根据教学计划已陆续结束,学生进入期末复习阶段。为适当均衡学生课业负担,经学院领导同意,决定:在保证考试质量前提下,允许提前结束课程提前组织考试。现就有关规定强调并要求如下:
1. 考试形式。开考课程应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南岳学院考试管理条例》要求,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原则上必须进行考试,选修课程可以考试,也可以考查。考试可采用闭卷笔试或开卷笔试:考查可采用开卷笔试、实践考核及课程论文等多种形式。
2. 考试科目。依据学院教学日历,原则上6月9日(第十四周)之前结课的课程可安排提前考试,考试时间至少要在课程结束7天之后,以保证学生有充足的复习时间。例如:第12周结束课程,至少要第13周才能安排考试。
3. 考试申请。需提前考试课程应由任课教师于考试前一周提出申请,报教学系、学院同意后方可实施。
4. 考试要求。提前考试只是考试时间提前,考试试卷及管理工作要求与第19周开始之期末考试同等对待。
5. 其他。请各教学系严格把关,保证考试质量,杜绝同门课程考题雷同等事件的发生。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