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18〕74 号
各教学部门:
为培育人文精神,传承文学经典,提升专业能力,强化专业教学,繁荣校园文化,经研究决定,由中文系承办我院第一届大学生写作竞赛暨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写作竞赛选拔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语言文学类专业(汉语言文学)学生。
二、比赛内容和形式
1.比赛内容
以古今中外某一(或部分)文学经典、文学现象为对象,撰写文学评论文章并回答有关问题。
2.比赛形式
①现场写作(文学评论文章)。形式为闭卷,150分钟。
②现场答辩(阐述创作思想)。答辩由专家评委在批阅笔试试卷后,根据成绩,选择优秀选手(具体名单另行通知)参加,其他选手现场观摩。
三、比赛流程及时间安排
1.初赛(2018年10月8日至20日)
初赛由中文系组织。利用海报、网络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相关专业各班级学生参赛,初赛名额不限。各班学习委员最迟在10月20日将《参赛队伍花名册》(参见附件)交到文科综合管理办学风部,同时将花名册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2461943537@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写作(2018年10月22日)
笔试内容为文学评论文章写作,形式为闭卷,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地点:东校区文综楼D-410教室。笔试时间:14:30至17:00。
3.现场答辩(2018年10月29日)
答辩由专家委员会在集中批阅现场笔试试卷之后,根据笔试成绩,指定占总参赛选手约15%的优秀选手参加,其他选手现场观摩。答辩内容为与笔试有关的作品阐释,由选手抽题作答。组织形式为选手现场答辩、评委现场计分、现场公布答辩成绩。答辩成绩满分为10分,计入选手总分。答辩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分钟。不参加现场答辩不得评为一等奖。答辩后,安排选手代表发言、专家点拔、公示竞赛成绩、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成绩评定及奖项设置
1.成绩评定
最终评审结果的成绩由现场写作成绩和现场答辩成绩两部分所组成。没有参加现场答辩的选手,其现场答辩成绩为零分。
2.奖项设置
大赛将评选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将推荐刊发。
一、二等奖获得者,将接受中文系组织的写作训练与指导培训,并从中择优选择5名以内同学,参加2018年12月在湖南大学举办的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写作竞赛。省赛只针对中文专业大学生。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