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18〕95 号
各教学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成果的总结凝练,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5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一)申报成果数量
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每个系部推荐申报不超过1项。
(二)申报材料内容
1.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2份(见附件1)。
2.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报告一式2份(参考格式见附件2)。
3. 成果及其支撑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教材、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
4. 《2019年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
5. 《2019年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材料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4)。
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
(一)学院组织评选院级教学成果奖,在获得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基础上,择优遴选并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我院的推荐名额为2项。
(二)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提交材料要求: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53号)文件要求提交。
(三)根据湘教通〔2018〕137号文件精神,获得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符合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每个项目可申报1项成果,不占学校申报限额。
三、申报要求
(一)已获省级或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再申报。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二)请以系部为单位于2019年3月5日前将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和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只需纸质稿)提交教学办305,电子稿发送至1134959953@qq.com,逾期及个人材料均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和发动教师积极申报,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精心组织,认真凝练。
(二)要把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作为推动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加强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的风向标和信号灯,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新成果与新经验,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要坚持正确评价导向,创新成果评价办法,特别要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做法,进一步突出师德师风、实绩实效和立德树人导向,努力营造坚守教学一线、潜心教研教改、不断追求卓越的创新创业氛围。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奖.docx
2.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报告格式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报告格式.docx
3. 2019年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x
4. 《2019年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材料汇总表》 附件4:2019年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5.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53号) 附件5:《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53号).docx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