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19〕26 号
各教学系部:
为了继续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调动全院学生开展科学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倡导以启发探索和创新性实验为核心的研究性学习,现就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学校将根据学生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优秀团队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和结题条件开展项目管理和结题工作。
二、申报条件
1. 我校全日制本科1~3年级学生均可申报,申报者须学有余力,对创新训练项目具有浓厚兴趣;申请者可以个人申请,也可以团队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负责人,且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创新项目;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2. 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立项,所立项目选题范围适合,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3. 每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项目在近两年内有结题验收不通过或中途撤项的,则本次不得担任指导老师。
4. 计划项目应能够在学生毕业前完成,申报项目在一年内不能计划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是2016级学生,已有省级以上项目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5. 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报: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为教师科研、教研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省级项目,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超出范围的。
三、项目经费
对进入省级计划的项目,按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5万元/项的标准提供经费支持,学校予以适当配套。对进入国家级计划的项目,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校级项目经费按1000元/项由学校提供经费支持。
四、申报数额
学校计划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少于20项,从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并推荐参评省级项目的不少于10项,三类项目的学校立项数比例约为1:1:1。
鼓励各教学系部依托各类实践教学、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各类平台申报。
五、激励政策
1. 学生完成项目后,验收合格,项目组成员均可按《衡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修订)》认定学分。
2. 指导完成项目的指导教师,学校将认定教学工作量,项目验收为优秀的,将给予指导老师适当奖励。
六、其他
1. 各系部要召开专门会议,对申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于4月22日前将《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交到教学办30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134959953@qq.com,4月23后,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项目。
2. 项目的实施及管理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 确定推荐申报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请填写《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和《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关于报送2019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9〕100号)内容为准(见附件4),需电子稿和纸质稿),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申报项目获得学校立项后,须进行网上申报,教学办届时将通知相应的项目负责学生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限额推荐名额表 附件1:限额推荐名额表.doc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3:院级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关于报送2019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9〕100号 附件4: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知(湘教通〔2019〕100号.doc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