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19〕29 号
各教学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和2019年评估安排的通知>》(湘教通〔2019〕118号)的文件要求,湖南省教育厅将对2019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进行评估。2019年我院需接受评估的专业为经济与管理系的财务管理专业,请有评估专业的系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评估材料,并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评估材料纸质稿一式2份交至教学工作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教学工作办公室邮箱:1134959953@qq.com(支撑材料不需电子稿),4月26日教学办将组织院内专家对评估材料进行评审。
附件: 《<关于公布《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和2019年评估安排的通知>》(湘教通〔2019〕118号)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