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21〕41号
各教学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日历调整,现将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至6月30日(星期三)三天为公共课程考试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17:00-18:00;
2021年7月1日(星期四)至7月7日(星期三)五个工作日为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考场原则上按标准考场设置,各考场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考场座位数的50%。每个班级课程考试安排一天内不能超过两场,请各教学系部合理、科学地做好考试编排工作。
二、期末考试实行主考负责制,系(部)主任为本部门期末考试的主考,是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其他党政领导为副主考。各教学部门应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引导、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全院课程考核按照《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考试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提前考试课程需由任课教师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批准同意后报教学工作办公室。
公共课考试监考,教学任务所在教学部门任课老师必须参加,不足人员由考生所在系补充安排;全院专业课程考试由所开课程的教学部门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原则上每位老师监考学生人数不超过25人。教学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考试时间、场地并负责监督考试全过程。
四、2021年6月21日之前,各系部将公共课监考老师监考安排好报公共课开课系部。2021年6月25日之前,各教学部门须将加盖系(部)公章的期末考试组考工作方案和课程考核安排(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课程考核安排表见附件5)报送教学工作办公室,课程考核安排经审核通过后再统一向学生公布。
五、各教学部门应选择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监考,任课教师不能担任自己所任教班级的监考任务。各教学部门务必在2021年6月27日前,将监考科目、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一位监考老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教师,一经查实,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教学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所考课程的巡视。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舞弊行为,请监考人员按要求做好登记,待本场考试结束后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教学工作办公室(老办公楼402室)。
六、课程考核成绩中平时成绩一般占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各教学部门可根据课程特点设置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的占比)。我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功能已经开放,任课教师在南岳学院主页窗口登录。成绩录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中午12:00,请各教学部门务必在系统截止日期前录入和审核完成本部门期末考试相关成绩,以便开放成绩查询功能。
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成绩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对于课程考核不及格率超过20%的班级,需任课老师同步提交考试情况分析材料,系(部)主任签字后送教学工作办公室。
七、各教学部门务必认真组织考务培训,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附件:
1、2021年上学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2021年上学期期末专业课考试西校区考场分配表
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1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格式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