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21〕70号
各系部:
为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本年度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1年度承担南岳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归口到课程所属教学部门参评。
二、评价方式
2021年度在南岳学院授课的教师的评估,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因音乐系小班教学运行未在学分制教务系统进行分组体现,故由音乐系单独组织学生、督导专家对授课教师进行手动评分,于2021年12月6日提交系部分数。
三、评估工作安排
(一)转入评估数据
1.2021年11月20-22日,各系部系统管理员登陆评价系统,根据教学运行计划转入本系部参评教师课程信息,在系统转2021-2022-1学期课程信息,课程转入步骤具体见操作指南(附件1),确保本系部每一位受评教师都有课程信息,确保教师、课程、班级与实际教学运行安排一致,对上下半年均在南岳学院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系统转入(2021-2022-1)课程信息(即只在系统评价该教师2021年下半年的课程);对仅上半年在南岳学院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系统按要求转入(2020-2021-2)课程信息(即只在系统评价该教师2021年上半年授课的课程)。
(1)对大学体育课、实验课等分组授课且在系统中没有分组显示的课程,务必按要求重新分组,在系统中按要求输入课程基本信息(授课教师和相对应的学生人数信息)。
(2)对同一门课程由多位老师共同授课,为避免学生评分时混淆,应分情况转入:若共同授课的教师有其他课程,则不转入此课程;若共同授课的教师仅担任本门课程任务,则转入此课程。
(3)由于理论课和实践课的评价指标有差异,在转入过程中注意区分理论课和实践课,既有理论课时、又有实践课时的课程,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理论与实践课时的比重来确定该课程类别。
2.2021年11月22-25日,教学办在系统核对各系部转入的课程数据。
(二)评分组织安排
1.2021年11月26日-12月5日,督导、学生登录学分制教务系统给授课教师评分。学校督导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通知评分,各系部督导由系部系统管理员负责通知评分,学生由教学办负责组织评分。评分操作指南见附件2。
2.2021年12月6-9日,教学办对所有评价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提交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数。
四、评估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各教学部门要做好学生的动员、组织工作,要求学生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参与评估,使评分结果真实反映教学质量。避免部分学生漏评或不评;避免个别学生代替其他学生进行评分。
2.本次评估对学生评分人数有严格要求,即评分日期截止时,受评课程的学生评分实际人数不低于应参加评分的学生人数的75%,否则系统自动默认该课程授课的评分结果无效。
3.方便上网的同学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系统评分,不便上网的同学由教学办派一名工作人员现场组织。组织学生上机评分时,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到计算机楼404、406、412、413机房登录评估系统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
4.所有各评分主体(学生、各教学部门督导专家组、学院督导专家组)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日期和时间登录评估系统进行评分,以免延误工作进程。
5.所有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和参评教师在评估过程中,如果出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现象,造成不良后果,一经查实,一律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请各教学部门、二级管理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本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学办联系,联系方式0734-8484606。
附件1:系统管理员操作指南
附件2: 学生评分操作指南
附件3:2021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分安排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系统管理员操作指南.doc
附件2:学生评分操作指南.doc
附件3:2021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分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