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22〕10号
各教学部门:
根据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2018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学院定于2022年4月9日—10日举行2018级学生课程重修、自修后的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2018级学生,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开设课程中有考核未通过课程者。
二、考试安排
1.申请重修补考学生于3月17日至3月18日期间将《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重修后课程考试申请表》(见附件)交教学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02室),并办理考试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逾期未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会。
2.请各教学部门于3月31日前将重修补考试卷送至教学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02)。并于考试结束后三天之内(4月13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考试成绩并将纸质稿报至教学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考试要求
1.请各教学部门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2.欠缴学费的学生须缴清学费后方可申请参加本次考试。
3.补考学生须持准考证和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重修后课程考试申请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