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23] 10号
各教学部门:
为满足部分学生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客观需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方式
普通话水平测试严格按照国家语委、教育部、广电总局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大纲》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实施。我院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进行测试。
二、等级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1999]91号文件、湘教发[2003]3号文件及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2000]1号)有关规定,我院师范类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申报教师资格证书必备条件),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应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非师范类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70分)以上,其中法律、旅游管理等两个专业学生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合格者由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颁发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统一编号注册。该证书全国通用,并作为今后教师资格的必备证书。
三、报名对象
未通过普通话水平相应等级测试的全体在校生
四、收费标准
1.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函【2012】124号)要求执行。学生测试收取测试费30元/人。
2.缴费:学生网上报名成功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于3月13日前把报名费交到南岳学院教学办公室。未按时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报考。
五、报名安排
1.从3月7日上午8:00起至3月10日下午16:00止,学生可登陆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登陆http://192.168.88.122/ (内网),http://59.51.24.41/ (外网)。选择“考务管理”--“社考报名”--“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全报”)--“提交”—“报名成功”。
2.系统账号、密码均为默认学号(密码已修改的按修改密码登陆),如:账号N16550113,密码N16550113(登陆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3.如个人报名信息异常可咨询教学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02)。
4.教学工作办公室于3月11日上午发放打印出来的报名信息表,各系教学信息员领表后组织各班同学进行信息校对,签名确认,缴费;3月12日下午15:00前教学工作办公室统一回收各系的确认表。不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上述操作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六、报名要求
1.考生须持身份证参考,考试时须刷身份证及人脸识别(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均不可用)。
2.考生须认真填写和核对姓名、性别、民族、学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凡由于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或考后获得证书信息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逾期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名工作。
七、测试时间:2023年4月8日—9日,2023年4月15日— 16日(暂定时间),具体测试时间以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