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23]50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教改项目管理,确保立项项目按计划开展研究并取得预期成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文件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项目研究周期为项目申报书填报的起止年月,特殊情况经申请可延期1年。从2024年开始,超过研究年限(申报项目时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周期+1年)的教改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
二、项目管理范围
我院暂未结题的省级教改项目(即在研项目),具体名单详见《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省级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附件1)。
三、相关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须对照申报书中填写的研究年限(起止年月),确定项目的最迟结题年份,在《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省级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附件1)中进行核对,并填写《项目研究承诺书》(附件2)。
2.2023年9月26日上午12点前,以系部为单位将《项目研究承诺书》(附件2)提交至教学办306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134959953@qq.com。
3.各系部要切实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督促主持人按期完成研究工作。对有撤项项目的系部,学院将酌情削减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省级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
2.《项目研究承诺书》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省级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