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20〕27 号
关于调整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校: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 3 月 2 日。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提前向社会公布,以留出时间方便师生家长作出合理安排。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9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在正式开学之前,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的要求。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前组织线下教学等聚集性活动,严禁各类培训机构在开学前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切实做到“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