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创新规范高效、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党务公开实施细则》(院党字[2011]1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坚持围绕学院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以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并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开。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的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全院党务公开工作。
组 长:高 峰
副组长:邓双喜 刘典文 周仲景 杨兴华
成 员:罗耒英 凌剑飞 罗 慧 黄 懿 尹 洁 张 屏 曾 卫 刘仕龙
学院党政办公室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周仲景兼任。
四、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和学院决策部署,
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学院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工作目标、
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学院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等,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学院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设,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五、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目录。学院党总支根据《学校党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学院党务公开具体目录,并报衡阳师范学院党委备案。
(二)实施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党务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公开。
(三)收集反馈。各支部要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四)归档管理。对党务公开的信息资料、文件、影像资料、活动记录等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和利用工作。
六、党务公开的方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通过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报刊、广播、网络、电视、手机等方式进行公开。
七、党务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要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发展党员、案件查处等内容,根据情况适时公开。
八、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暂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党总支批准,并报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可向学院党总支申请公开党内相关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学院党总支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学院党总支书面提出理由,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申请人反馈,再将办理情况及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预审制度。在按规定进行党务公开前,学院党总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由学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对某一具体党内事务能否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进行审核。
(四)信息反馈制度。畅通信息收集、反馈渠道,各党支部要确定专人收集、筛选、整理党员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交学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对署名反映情况和建议的,学院党总支在10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反映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五)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各确定一名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要建立监督员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监督检查,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
(六)考核评价制度。学院党总支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对在党务公开工作中行动迟缓、弄虚作假等,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高峰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把推行基层党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
(二)精心制定方案。学院党总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并充分听取党员意见、认真修改完善。报衡阳师范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强化宣传教育。学院党总支采取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报刊、广播、网络、电子显示屏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宣传党务公开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入宣传党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完善配套制度。由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例会、督促检查、情况通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实现工作规范运转。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和党员意见表达渠道。
(五)加强指导督查。在校园网开设“党务信息公开栏”,通过编发工作简报、开展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加大指导督查力度,促进党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六)抓好信息报送。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按要求向衡阳师范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学院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施方案、工作要点、公开目录、工作制度、征文稿件等资料,加强工作信息的及时报送,每年年底前向衡阳师范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