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团中央、团省委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就业创业发展的新形势,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掌握创业知识,树立创业精神,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大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组)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号),特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6年3月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
组 长:高 峰 邓双喜
副组长:林 琼 杨兴华
大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日常工作
成 员:曾卫 肖炜 申佳 邹珊 谢海军 周宏 谭俊 高思白 向斌 赵锴 李怡雯
三、参赛对象
凡在校已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止2016年7月1日)的全日制学生可代表所在学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四、竞赛内容
2016年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创业项目已工商登记注册,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五、竞赛推进步骤
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2016年3月上旬,由各系组织本学院的初赛,各系初赛选拔出优秀作品参加学院决赛。大赛以团队为参赛单位,各团队以一个负责人多个成员的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在初赛期间,各系须积极宣传造势,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动员已有创业项目开始运营的学生参与大赛。
2.决赛作品申报。2016年3月中旬,各系将初赛选拔的作品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团委),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各系申报作品的数量为10件,优先推荐已经运行经营的项目,每个团队限报一件作品。作品要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稿两种方式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作品请注明作者详细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3.决赛评审。2016年3月下旬,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各若干名。大赛组委会将对荣获金奖的作品和部分荣获银奖的作品进行重点评估,选派专业指导老师进行指导,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创业计划大赛。
六、奖励办法
决赛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作品,另外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举办“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推动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各系要提高认识,要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竞赛举办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系资源,形成合力,提升作品质量,打造精品项目。
2.广泛宣传。各系要结合实际,对竞赛活动进行积极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关注、关心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青年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不断扩大活动在青年学生中和全社会的影响力。
3.精心组织。各系要精心组织学院内的初赛选拔活动,推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学校决赛;要为参赛同学创造条件,聘请专业教师对参赛团队进行指导和培训,保证参赛作品的质量。参赛项目要鼓励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
附件1:2016年“创青春”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登记表
附件2:2016年“创青春”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一览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2016年3月8日
主题词: 创业大赛 通知
印 发:各系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