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团字[2014]8号
关于2013—2014学年度“五·四”表彰的决定
各系团总支:
2013—2014学年,学院共青团组织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纪念建团92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社会,深入推进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工作,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员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实现学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经各团支部民主推荐,各系团总支审核,院团委初评,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理科综合团总支、外语系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授予法律系2013级法学1班团支部等21个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舒欣等166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黄晓文等237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以此为新的起点,奋勇争先、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团员干部和基层团组织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附件: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委员会2013—2014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委员会
二0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五四 表彰 决定
发 送:院领导 各系团总支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