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团字[2018] 1 号
关于2017-2018学年度“五·四”表彰的决定
各团总支:
2017-2018学年,我院共青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在加强和改进团员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继承“五·四”光荣传统,奋发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各团支部民主推荐,各管理办团总支审核,院团委初评,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外语管理办团总支、经法与城旅管理办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授予经法与城旅管理办团总支2016级地理科学1班团支部等14个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周嘉玲等106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陈秀春等19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以此为新的起点,奋勇争先、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组织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和谐奋进,开拓创新,建功立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附件: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委员会2017-2018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委员会
二0一八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五四 表彰 决定
发 送:院领导 各团总支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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