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南岳学院学生联合会是在南岳学院党总支、行政的领导下,在南岳学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院学生会依照学生联合会章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
第二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维护南岳学院的校纪校规,在广大同学中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大力支持学院的改革、发展工作,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环境。
3、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创业就业等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4、沟通院党总支、行政和有关职能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南岳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学院的校纪校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广泛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南岳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南岳学院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利组织。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全院学生民主选举产生,受学生监督,对学生负责。
南岳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学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投票表决制。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大会发行的其他文件。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修改和解释本会章程。
4、选举新的学生会委员。
5、向学院反映广大同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对学院的学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委员及其委员会
第六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利机关。
第七条:每界学代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委员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须报请党总支批准。
第八条:依照南岳学院学生会机构设置原则,由主席团和办公室主任组成委员会常委,常委有对学生会日常工作、决议进行表决的权利,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其余七名学代会委员分别担任学生会下设的七个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协助常委会开展具体工作。
第四章 学生会主席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代表大会中通过民主和集中的方法选举产生,并报请院党总支批准。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学生会常委会议。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根据学生会决定,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向学院汇报各专业学生分会主席和学生会各自我管理委员会主任的工作情况和提出任免意见。
第十二条: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副主席1人,与主席一起组成学生会主席团,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并且具体分管某些方面的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由其代行主席职责。
第五章 职能机构
第十三条:学生会办公室职能
1、掌握全院学生干部工作情况,学生会会议考勤,活动纪录,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
2、负责建设并完善学生会的各种制度。
3、负责学生会财务及文具用品的计划、领取、管理、发送。
4、建立学生会干部、分会干部考核制度,检查督促学生会干部、分会干部的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身心健康自我管理委员会职能
1、及时掌握同学们的思想状态,在广大同学中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教育,树立法制观念。
2、把握同学思想动态,收集各种意见,及时向常委会反映。
3、关注女生生活,增进男女同学之间的了解和交流,开展一系列“服务女生、沟通男生、关注新生”的精品活动。
4、开展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请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进行讲座。
5、建立网络阵地,开办网上心理健康教育专栏。
第十六条:文明和谐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职能
1、关心同学的切身利益,及时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
2、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组织学生搞好环境卫生,创造美丽、舒适的生活环境。
3、下设宿舍文明督察队和学生宿舍楼层管理委员会,开展各项宿舍文化活动,积极配合南岳学院学工办等部门创建文明和谐宿舍。
4、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维护公共财产安全。
5、逐步建立完善的维权制度,切实做到为广大学生利益服务。
第十七条:学风建设自我管理委员会职能
1、了解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南岳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传达教师对学生的要求,为教学改革献计献策。
2、下设学风督察小组,配合南岳学院教学办等相关部门抓好学风建设,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学风检查。
3、根据时代与学生成长的要求,结合师范类学校的特点,举办校园文化讲座,科技文化活动,组织学术交流,知识竞赛等各项活动。
4、积极倡导同学们勤奋学习,勇攀高峰,争创“三好”。
5、举办考研就业系列讲座,经验交流会;组织学生学习考研就业成功案例,邀请成功人士进行座谈。
第十八条: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1、开展各种创业就业设计竞赛,提高学生的创业就业能力,使学生更快、更好地适应于社会。
2、广泛地联系外界,组织学生举办多样化的就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自主地多形式、多渠道就业。
3、组织学生进行市场调查,参观企业等社会实践活动,引荐学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社会实践。
4、组织学生进行勤工助学活动,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审批等工作,并组织勤工助学岗位的聘用。
5、下设求知学堂,对全院学生提供职业资格证考试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7、下设考研信息中心,加大考研信息的宣传,为立志考研的同学提供全方位的指导与服务。
第十九条:学生会和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同学中聘请一些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同学在该职能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某些具体工作。
第六章 学生分会
第二十三条:各系学生分会,由相应的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般一年一次。
第二十四条:各系学生分会是院学生会的组成部分,在系党总支和院学生会的领导下广泛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各系学生分会有建议和参与学生会的各项管理与活动的权利,同时有接受院学生会分配的工作、任务和监督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各系学生分会选举或分会委员有变动,必须报院学生会备案。
第七章 班委会
第二十条:班委会是各系和学生分会领导下的班务管理机构,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一般一年一次。
第二十一条:班委会各干部职责亦可参照学生会章程的部分条款。
第二十二条:各班委会选举或班委委员有变动,必须报院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