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学字[2025]3号
王茜婷,女,学号N24050228,文学院2024级法学2班学生。
2025年4月6日至7日间,王茜婷趁宿舍无人时盗取室友财物。该生无视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在同学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鉴于该生事后认错态度良好,及时退还并赔偿对方损失,为严肃校风校纪,警示教育学生,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茜婷记过处分。同时,自处分下达之日起10个月内,取消王茜婷评奖评优、推优入党资格。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