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学通[2024]5号
各管理办(学院):
为做好我院2024年度服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资助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4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补报2009-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1-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2013-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3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①2022年、2023年、2024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②2011-2024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6.已复学的往届退役复学在校生只需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二、申报及审核时间
具体申报工作由学工办在系统操作执行,各管理办协助学工办提供相应材料(详见工作要求),材料上交时间2024年10月30日10点前。
三、工作要求
1.各管理办(学院)应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各管理办应及时上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相应材料以便办理手续。
2.具体材料要求(均一式两份)
①在校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学籍信息证明(保留学籍通知)、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学籍信息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③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通知学生直接与学工办对接。
④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学籍信息证明(复学通知,转专业的附带转专业通知)、退役证;
⑤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参照在校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
3.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在同一学期段不能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请各管理办(学院)务必对本管理办申报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查重比对。
4.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我院对退役士兵按照“先免后补”的原则落实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严禁各管理办(学院)通知学生“先交后退”。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工办联系。
联系人:赵锴 联系电话:0734-8484229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