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学通[2024]7号
各二级管理办(二级学院):
为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奖学金评定及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参评对象
2021级(含专升本)、2022级(不含专升本)、2023级全日制在籍学生及所在班级。
二、院长奖学金评定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2.诚信为人,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
3.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4.体育成绩达标,有良好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各等级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1.特等奖学金评定具体标准
本奖项奖励思想道德品质优秀、专业知识功底扎实,综合素质优异,或实践创新能力较强,特殊专长表现突出,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成绩、综合素质特别优秀。考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或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1%,考查科目成绩为“优秀”[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学生的非专业考试科目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第一。
(2)关心、热爱学校,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重大活动,对学院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见解或方案,经学院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
(3)参加重大科技文化交流或竞赛活动,赢得良好声誉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一般应取得证书,或有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4)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等,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5)大三、大四的学生外语必须达到当年学院规定的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合格分数线。
2.一等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标准
(1)学年各必修课平均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考试科目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或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5%),考查科目成绩为合格。
(2)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10%。
(3)大三、大四的学生外语必须达到当年学院规定的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合格分数线。
3.二等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标准
(1)学年各科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考试科目单科成绩65分以上或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15%,考查科目成绩为合格。
(2)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20%。
4.三等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标准
(1)学年各科平均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考试科目单科成绩65分以上或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30%,考查科目成绩为合格。
(2)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35%。
(三)院长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
特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2‰比例推荐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一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比例推荐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二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0%比例推荐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
三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5%比例推荐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元。
在校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参照一等奖学金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生奖励1000元。
对班级综合表现优秀的班级进行倾斜,年度排名居本管理办/二级学院本年级第一名的班级,在评奖学金时按以下办法执行:一等奖提高2%、二等奖提高4%、三等奖提高6%,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的要求相应降低。
各年级年度排名最后一名的班级【或学风差,考试不及格率高于20%(不及格人数/本班人数),或一学期内上课出勤率低于90%达到10次,或班级所在宿舍卫生差,所在班的宿舍卫生一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累计达到10次】评奖学金时按以下办法执行:一等奖减少2%、二等奖减少4%、三等奖减少6%。
(四)院长奖学金评选规则
1.初选以二级管理办/二级学院为单位,分年级、专业按分配比例和名额进行。奖励名额以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在籍实际人数为基数,被开除学生不计算在内。
2.评选应以学生当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并结合学生在校期间一贯表现择优进行。
3.评选人数以规定比例为限,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应评数,则按照实际人数评选,不降低评选标准。如符合条件学生人数超出应选比例,则按照学习平均成绩排序选至满额为止;如出现成绩并列且超出应评数,则以并列学生必修课优秀率由高至低排序选至满额,其余学生顺延至下一等级参评。
(五)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
1.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以奖励学习成绩良好,并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
2.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的形式为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创造发明等。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必须为本人独著(文中应明确本人身份),且字数在5000字以上;创造发明以申报国家专利被授权之日起计,多人合作的申请人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
3.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科研创新奖学金申报条件
4.1 一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努力,专业必修课成绩均在70分以上,其他课程(包括实践课)均合格。
(3)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发明成果的行为。
4.2 不同等级条件
一等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创造发明专利为一等奖。
二等奖: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调研报告等。实用新型专利的为二等奖。
三等奖:在院内外学术研讨会上提交论文、在院内出版的内部报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经相关领域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推荐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外观设计专利的为三等奖。
5.科研创新奖一、二等奖评定无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即可获奖。科研创新三等奖获奖人数以参评学生数的2%为限。
6.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六)竞赛优胜奖学金
具体详见《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手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中相关内容。
三、评优参评条件及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及比例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生活俭朴。
(2)学年平均成绩排名班级前15%,无补考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15%。
(3)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2.“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1)院级三好学生,特等奖学金获得者。
(2)凡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优先推荐参评。
“三好学生”及标兵的评选比例分别按本管理办/二级学院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在籍实际人数的6%、2‰的比例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评选条件及比例
1.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本学年担任校、院、二级管理办/二级学院各级学生机构干部(含军事技能教导队)及班委会、团支部干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2)学年平均成绩原则上排名班级前30%,无补考科目。学年综合测评原则上排名班级前30%。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
(4)体育成绩合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条件及比例
(1)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三名。
(2)凡在本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期间,某项工作受到省级以上奖励或被院级以上媒体报道两次以上的,可优先推荐参评。
“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的评选比例分别按本管理办/二级学院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在籍实际人数的4%、2‰的比例推荐参评。对班级综合表现优秀的班级进行鼓励,年度排名居本管理办/二级学院本年级第一名的班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可增加1名,年度排名居本管理办/二级学院本年级倒数第一名的班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减少1名。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比例
1.班风正、学风好,人际关系和谐,班级凝聚力强。班集体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优良者占全班人数60%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居各二级管理办/二级学院同年级前列;课程成绩和英语过级优良率排名居各二级管理办/二级学院同年级前列。
2.班级制度建设健全,实施有力度。全班同学积极要求上进,干部培养和组织建设有成效,学生干部综合素质高。
3.有一个团结务实、奋发向上的党小组、团支部、班委会。积极开展或参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一学年内至少组织过2次以上(含2次)有影响、有意义的班级活动。
4.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100%。
先进班集体按全院班级总数的10%推荐参评。
四.评优推荐名额
“三好学生”及标兵的评选比例分别按本管理办/二级学院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在籍实际人数的6%、2‰的比例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的评选比例分别按本管理办/二级学院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在籍实际人数的4%、2‰的比例推荐参评。特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2‰比例推荐评选。先进班集体按全院班级总数的10%评选。
五.上报要求
1.各种评奖评优表格均要用A4纸打印上报,不得改变表格模板。
2.特等奖学金和标兵参评者以及先进班集体均要求各二级管理办/二级学院上报推荐参评综合材料。
3.附件中所有的汇总表均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加盖二级管理办/二级学院公章的纸质稿和电子稿(邮箱nyxy2023@sina.com)
六.上报时间与地点
所有评奖材料要求在2024年10月18日前上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将不予受理。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3—2024学年度评先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三好学生审批表
4.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5.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审批表
6.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特等奖学金审批表
7.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申报表
8.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竞赛优胜奖学金申报表
9.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10.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管理办/二级学院2023—2024学年度评优评先汇总表
1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管理办/二级学院2023—2024学年度院长奖学金汇总表
1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管理办/二级学院2023—2024学年度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和竞赛优胜奖学金汇总表
1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管理办/二级学院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