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学通[2025]1号
各二级管理办: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273号)文件要求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籍全日制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二)学习勤奋刻苦,所有学年单科成绩在良好及以上,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院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1.参评“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院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院级奖励一次以上(含一次)。
(3)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在院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产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院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3.参评“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院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立项;
(2)创新创业实践有成效(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在院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评选产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三、推荐名额:
1.院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参评名额控制在各二级管理办2025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以内。省级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参评名额控制在各二级管理办2025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以内,并按择优推荐的原则,对评选对象进行排序。在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中,省级优秀毕业生为本校推荐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为本校推荐名额的10%,两者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具体指标详见附件一(今年我院继续实行差额推选,各管理办的优秀毕业生指标数均在原指标上增加2个,具体推选名额详见附件一)。
2.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5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3.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4.原则上,同一人不能同时参评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二级管理办考察推荐。各二级办成立由全体辅导员、本年级学生党员代表、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班级提名对象按评选要求和条件进行评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在二级办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推荐名单。
3.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按照评选文件要求,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二级管理办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各二级管理办(审查不合格的,推荐指标不予补报。)。
4.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审名单提交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审批,并将结果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的公告栏予以公示。
5.上报省教育厅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定,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评选条件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2.各二级管理办应严格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进行推荐,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不能突破指标。
3.原则上,应按照大学四年综合测评平均分在本班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拔。非依次选拔的,所推荐的学生应有评选通知里面规定的突出表现。
4.院级优秀毕业生、院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材料以二级管理办为单位分类夹订、按每类汇总表顺序依次叠放上交。
5.参评院级优秀毕业生学生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参评院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学生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生还需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三份),参评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学生还需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三份),所有上交材料A4纸打印,院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附1张相应等级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附2张相应等级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以退役大学生身份申报院优或省优毕业生的,需要附退役证复印件(院优一式一份,省优一式两份)。
6.各班需要计算并提供班级四年综合测评的平均成绩和排名,所有参评的毕业生需在教务系统中下载打印大学四年的学业成绩表(由于系统只能生成学生最好成绩,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需如实上报辅导员,由辅导员登记在汇总表上,学生如有造假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7.二级管理办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参评汇总表》《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参评汇总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上交的汇总表纸质稿都是一式一份,并将《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参评汇总表》《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参评汇总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EXCEL版电子表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Word版样表见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Word版样表见附件10)电子稿发至学工办邮箱nyxy2023@sina.com。学生个人的申请表格材料要按院优毕业生汇总表和省优毕业生推荐名册上的顺序排序。
8.学生个人的审批表或推荐表中的内容除签名栏手写外,其他内容一律打印且不得改变原表样式。
9.根据工作日程安排,所有评选材料必须在2025年2月27日报送学工办(行政楼107);联系电话:0734-8484229,逾期视为放弃,将不予受理。
附件:
1.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各二级管理办推荐名额分配表
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参评汇总表
7.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参评汇总表
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9.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