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规范我院学生早晚自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管理办:
经检查,当前我院学生早晚自习存在“随意性较强、时间不统一、纪律较差”等问题,为促进我院学生学风的进一步好转,现将我院学生早晚自习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自习人员:2017级全体学生都要上晚自习;文科办、理科办、外语办、经城办的2017级学生都要上早自习;艺体办的2017级学生上早自习还是参加早训由二级办拟定报学工办备案,不能既不上早自习也不参加早训,如果确定为参加早训,学院将派人到学生宿舍检查,严禁早自习时间在寝室睡懒觉。2016级学生是否上早晚自习由各二级办根据实际需要自定并报学工办备案。
2、自习时间:早自习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五的早上07:15—08;00;晚自习时间统一为周日至周四的晚上19:30—21:00 。
3、自习座位:为消除“情侣座、闺蜜畅谈座、手机游戏伙伴座”等现象,严肃自习纪律,提高学习效率,学院规定自习座位统一按学号顺序坐,既防止上述不良座位现象,又提高考勤效率。各班排定座位后报二级办,二级办汇总后报学工办备案。
4、自习考勤:2017级学生的早晚自习列入正常的学风考勤,其考勤情况列入综合测评、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的依据当中。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