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院学字[2019] 1 号
各二级管理办: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 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8〕527号)要求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籍全日制2019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3.学习成绩优秀,所有学年单科成绩在良好以上,无考试不及格科目,能顺利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参加学校集体教育实习的,教育实习成绩应为优秀;个人单独实习的,实习单位及实习指导老师的书面评价都为优秀。
4.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创业观,主动面向基层就业、创业。
5.在校期间至少获评一次以上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党员、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6.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7.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院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产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员干部。
2.在校期间获得两次(含两次)以上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优秀学生党员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奖项符合我院《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励办法有关规定)。
4.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院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产生,同时须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1.同一人不能同时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2.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无需省级优秀毕业生上述硬性条件,但需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院择优推荐。
三、评选名额:
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参评名额控制在各二级管理办2018届毕业生人数的6%以内,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参评名额控制在各二级管理办2019届毕业生人数的4%以内(含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各二级管理办限推荐1名。具体指标详见附件一。
四、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二级管理办考察推荐。各二级办成立由全体辅导员、本年级学生党员代表、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班级提名对象按评选要求和条件进行评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在二级办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推荐名单。
3.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按照评选文件要求,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二级管理办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各二级管理办(审查不合格的,推荐指标不予补报。)。
4.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审名单提交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审批,并将结果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的公告栏予以公示。
5、上报省教育厅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定,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五、奖励办法
对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及学院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学院还将发放奖金,并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六、评选要求:
1.各二级管理办应严格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进行推荐,不能突破指标。
2.原则上,应按照大学四年综合测评平均分在本班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拔。非依次选拔的,所推荐的学生应有评选通知里面规定的突出表现。
3.院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材料以二级管理办为单位分类夹订、按每类汇总表顺序依次叠放上交。
4.院级优秀毕业生获荐学生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省级优秀毕业生获荐学生还需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获荐学生还需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学生个人上交的纸质表都是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院优毕业生审批表还要附至少一张规定荣誉类型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省优毕业生审批表要附至少两张规定荣誉类型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以退役大学生身份申报院优或省优毕业生的,还要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退役证复印件;二级管理办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参评汇总表》、《衡阳师范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Word版样表见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二级管理办上交的纸质表都是一式一份,并报EXCEL版电子表至学工办邮箱nanyuexueyuan@sina.com。学生个人的申请表格材料要按院优毕业生汇总表和省优毕业生推荐名册上的顺序排序。
5.学生个人的审批表或推荐表中的内容除签名栏手写外,其他内容一律打印。
6.根据工作日程安排,所有评选材料必须在2018年3月1日16:00前报送学工办109室;联系电话:8484238,逾期视为放弃,将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