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18年春季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排查通知
各二级管理办:
每年3-5月份是心理疾病的高发期。为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春季心理健康问题排查与干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院在校学生
二、重点排查对象
(1)有各种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学习的学生;
(2)日常工作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如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3)心理问题记录在案的学生,如沉溺上网、酗酒、赌博或其它心理问题的学生;
(4)有重大身体疾病的学生,或治疗周期长,个体感觉痛苦,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5)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或家人发生不幸,或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6)长时间情绪低落的学生;
(7)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转学、经常旷课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8)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9)因其他各种问题,如家庭经济困难,自我适应,学业困难,考研失败或就业困难的学生;家庭不和困扰、性心理或性行为困扰、性格孤僻偏执、对社会现象存在困惑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请假、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返校的学生。
在排干预过程中,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应列为重点干预对象。
三、排查上报时间:
第一次排查上报时间:3月7日15:00前上报
第二次排查上报时间:3月30日前
四、排查方式:
以二级管理办为单位,辅导员要深入宿舍、深入班级,充分发动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积极排查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筛选出疑似心理问题、存在心理问题及心理危机的学生。
五、具体要求:
1.排查要求:各二级管理办认真组织排查工作,通过观察、调查、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
2.处理要求:
(1)各二级管理办对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实行分类分级建档,积极及时干预。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的学生,辅导员应逐个约谈辅导,疏导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和紧张情绪,并做好约谈记录(附件二)。
(2)对可能存在的严重心理问题(如抑郁倾向),甚至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学生,要及时上报院学工办及校心理咨询中心。
(3)发现学生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应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程序处理。
六、汇总上报时间
各二级管理办统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情况一览表》(附件一),按两次上报时间要求将纸质和电子稿报送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学工办109室;邮箱:nanyuexueyuan@sina.com;)
七、注意事项
1.各二级管理办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细处,确保排查无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同时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2.对排查出有隐患的学生,各二级管理办要及时上报学工办,安排专人陪伴,做好干预,必要情况下,报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与家长,做下一步处理。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春季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情况一览表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心理排查约谈登记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附件: 关于做好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18年春季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排查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