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24]42号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学院决定在本学期定期对全院教学运行及二级管理办相关工作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教学时间,重点检查第1、3、5、7节课开始时间。巡查工作从2024年9月2日开始。
二、 检查方式
1.以学院巡查和各二级管理办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院巡查由一位院领导牵头负责,由院教学办及相关科室人员共同组成检查组(详见附件1)。由负责人负责统筹安排任务。
三、检查内容
1.各巡查小组自行确定值日当天巡查时间点,不局限于第一节课,要求错开每周查课时间,实现全时段覆盖;重点在于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2.巡查教师教学情况,主要查是否到课、有无迟到、是否按要求站着上课、讲课时的精神风貌;
3.巡查课堂教学效果,主要查课堂氛围、学生上课精神面貌等;
4.巡查学生课堂教学秩序,主要查学生总体到课情况、上课纪律、是否靠前坐、是否存在大量玩手机等情况;
5.巡查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主要查各教室卫生、各教室教学条件损毁情况、教室周边环境等;
6.听取并收集一线教师、辅导员所反映情况;
7.不要求清查学生到课率,除非出现明显到课率极低情况。
8.抽查二级管理办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等。
四、具体要求
所有检查人员要求在上课前10分钟到场,对检查情况要做好记录,二级管理办设置专用教学检查日志本登记,学院巡查检查组填写《南岳学院教学运行检查情况登记表》并交教学办存档。若检查中发现任课教师有自行调停课、无故缺课等较为严重的违纪情况,检查人员应于当天内将有关情况报教学办,由教学办负责进一步核实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4年下学期教学运行检查安排表
2.南岳学院教学运行检查情况登记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