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学通[2026]7号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度奖学金评定及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参评对象
2023级(含专升本)、2024级(不含专升本)、2025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及所在班级。
二、院长奖学金评定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2.诚信为人,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
3.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4.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良好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各等级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1.特等奖学金评定具体标准
本奖项奖励思想道德品质优秀、专业知识功底扎实,综合素质优异,或实践创新能力较强,特殊专长表现突出,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成绩、综合素质特别优秀。考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或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1%,考查科目成绩为“优秀”[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学生的非专业考试科目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第一。
(2)关心、热爱学校,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重大活动,对学校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见解或方案,经学校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
(3)参加重大科技文化交流或竞赛活动,赢得良好声誉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一般应取得证书,或有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4)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等,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2.一等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标准
(1)学年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考试科目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或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5%),考查科目成绩为合格。
(2)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10%。
3.二等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标准
(1)学年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考试科目单科成绩65分以上或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15%,考查科目成绩为合格。
(2)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20%。
4.三等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标准
(1)学年平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考试科目单科成绩65分以上或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30%,考查科目成绩为合格。
(2)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35%。
(三)院长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
特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2‰比例推荐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一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比例推荐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
二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0%比例推荐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
三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5%比例推荐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
(四)院长奖学金评选规则
1.初选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分年级、专业按分配比例和名额进行。奖励名额以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在籍实际人数为基数。
2.评选应以学生当学年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并结合学生在校期间一贯表现择优进行。
3.评选人数以规定比例为限,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应评人数,则按照实际人数评选,不降低评选标准。如符合条件学生人数超出应选比例,则按照学习平均成绩排序选至满额为止;如出现成绩并列且超出应评数,则以并列学生必修课优秀率由高至低排序选至满额,其余学生顺延至下一等级参评。
(五)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
具体详见《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第三章相关内容。
(六)竞赛优胜奖学金
具体详见《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第四章相关内容。
三、评优参评条件及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及比例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生活俭朴。
(2)学年平均成绩排名班级前15%,无补考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15%。
(3)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2.“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1)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按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择优评选产生,且为特等奖学金获得者。
(2)凡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优先推荐参评。
“三好学生”及标兵分别按8%、2‰的比例推荐参评。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及比例
1.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本学年担任校、院等各级学生机构干部(含军事技能教导队等)及班委会、团支部干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2)学年平均成绩原则上排名班级前50%,无补考科目。学年综合测评原则上排名班级前30%。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
(4)体育成绩合格,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条件及比例
(1)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三名。
(2)凡在本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期间,某项工作受到省级以上奖励或被院级以上媒体报道两次以上的,可优先推荐参评。
“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分别按6%、2‰的比例推荐参评。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比例
1.班风正、学风好,人际关系和谐,班级凝聚力强。班集体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优良者占全班60%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居全院同年级前列。
2.班级制度建设健全,实施有力度。全班同学积极要求上进,干部培养和组织建设有成效,学生干部综合素质高。
3.有一个团结务实、奋发向上的党小组、团支部、班委会。积极开展或参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一学年内组织过2次以上(含2次)有影响、有意义的班级活动。
4.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100%。
先进班集体按全院班级总数的10%推荐参评。
四、评优推荐名额
“三好学生”及标兵的评选比例分别按本二级学院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在籍实际人数的8%、2‰的比例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的评选比例分别按本二级学院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在籍实际人数的6%、2‰的比例推荐参评。特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2‰比例推荐评选。先进班集体按全院班级总数的10%评选。
五、上报要求
1.各种评奖评优表格均要用A4纸打印上报,不得改变表格模板。
2.特等奖学金和标兵参评者以及先进班集体均要求各二级学院上报推荐参评综合材料。
3.附件中所有的汇总表均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纸质稿和电子稿(邮箱3127960434@qq.com)
六、上报时间与地点
所有评奖材料要求在2026年11月5日前上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将不予受理。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2026学年度评先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三好学生审批表
4.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5.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审批表
6.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特等奖学金审批表
7.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申报表
8.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竞赛优胜奖学金申报表
9.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10.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二级学院2025—2026学年度评优评先汇总表
1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二级学院2025—2026学年度院长奖学金汇总表
1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二级学院2025—2026学年度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和竞赛优胜奖学金汇总表
1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二级学院2025—2026学年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5—2026学年度评先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或个)
二级学院 | 三好学生 | 优秀 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 干部标兵 | 先进 班集体 | 特等 奖学金 |
文学院 | 145 | 108 | 4 | 4 | 5 | 4 |
理学院 | 191 | 143 | 5 | 5 | 5 | 5 |
商学院 | 65 | 49 | 2 | 2 | 2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5 | 12 | 1 | 1 | 0 | 1 |
艺体学院 | 58 | 44 | 1 | 1 | 4 | 1 |
学生会、宿管会、学风建设中心、教导队、学生社团等 |
| 40 |
|
|
|
|
总计 | 474 | 396 | 13 | 13 | 16 | 13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