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的统一部署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4]117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的要求,我院必须于2014年9月25日前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和上报工作。此项工作与我院合格评估有直接联系,涉及面广,数据采集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教学系部,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学院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各教学系部和有关部门必须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负责采集的数据上报至南岳学院数据采集上报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方案
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责任分解表(系部)
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1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
4、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表格及内涵说明(2.0.5)
5、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各教学系部采集数据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