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振皓,男,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18级应用心理学专业。该生因身体原因向我院提出转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教学办审查符合转学相关要求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经研究后决定同意宁振皓同学转入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法学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2日)。公示期间,若对以上决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学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734-8486606;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