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报学籍处理材料,经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核相关学籍材料、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同意对徐文昌等两名学生的学籍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徐文昌,男,2010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1班学生;
董 鑫,男,2010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班学生;
上述2名同学本人提出退学申请,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上述2名同学退学申请,学籍作退学处理。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凡对上述处理有意见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34-8486606
南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