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734-8484226 / 8484223 招生咨询:0734-848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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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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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录取和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以法治招”、“积极推荐,自主择业”原则,做好招生和就业工作。
二、在董事会指导下,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录取与就业指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招生与就业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三、负责编制学院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录取与就业指导方案。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招生录取工作。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学院,组织生源,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五、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联系和接待用人单位,落实用人单位和用人合同,积极推荐毕业生,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上报、发证和派遣等工作。
六、积极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做好人才供求预测方案,科学、合理设置招生专业,安排招生计划和就业计划,使招生服务就业,就业促进招生。
七、做好年度招生与就业工作计划、总结,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招生就业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