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18] 15 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届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2018届毕业实习工作即将结束,为了总结成绩,推广经验,表彰先进,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条例》和《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表彰工作,请各系认真做好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其中优秀实习生按照参加实习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实际实习指导教师人数的30%评选。请各教学部门在4月20日之前将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报教学工作办公室。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17届优秀实习生一览表
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17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