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18〕89 号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课程重修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院教字〔2018〕16号)等文件精神,启动2018年下学期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2015级学生。
1.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
2.考核中作弊或无故旷考的课程;
3.被取消考核资格的课程。
二、重修方式
自学与教师辅导相结合方式。
三、重修课程考核
根据学校教学统一安排,学生须在第18周完成重修。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等由教学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申请时间和流程
申请时间:2018年11月27-12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好《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完成申请表的审批。学生同步登录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申报重修课程(具体流程见附件3),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内网网址为:http://192.168.88.122/ , 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外网网址为:http://59.51.24.41/ 。
2.学生将申请表交所在二级管理办进行汇总(见附件2);
3.学生所在二级管理办统一将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行政办公楼306。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89050762@qq.com 。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重修情况汇总表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课程重修报名流程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