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18〕88 号
各教学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精神,我校从2015级学生开始,取消毕业清考。相关工作如下:
1. 自2019届起所有毕业生取消毕业“清考”,凡不及格课程(除校选课外)均需申请重修,请务必通知到2019届全部毕业生。
2. 请各教学系部(二级管理办)协助2019届毕业生提前做好学业筛查,通知需重修的学生及时将《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交所在二级管理办,各二级管理办汇总后交教学工作办公室。
希望全校学生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对待学业,在相应学期内修满相应学分。若出现未通过课程,请及时参加重修。在毕业前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的,只能申请延长学制或者结业。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