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2018年4月以来,全校广大青年志愿者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展示我校优秀青年志愿者风采,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根据《南岳学院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先进单位、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的奖项有:“志愿服务先进单位”、“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一)“志愿服务先进单位”
“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先由符合评选条件的志愿服务团队上报评选材料,团总支初评汇总后报院团委审批,然后经院团委审核,报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最后经公示确定名单。
(二)“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奖学金”
1.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行向所在二级管理办团总支提出申请。
2.组织评定:二级管理办团总支对本管理办申请人进行评定并拟定候选人。
3.服务单位评定:申请人如在固定的志愿服务基地进行志愿服务,须同时提交服务单位的服务评定书。
4.综合评审:院团委负责对全院志愿者服务奖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拟定获奖人选,并报院务会议审议批准。
5.院务会议审议。学院院务会议对团委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审议。
5.公示。学院院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校内多处醒目公告栏公示一周后,确定“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奖学金”名单。
三、评选条件
(一)“志愿服务先进单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团支部或学生党支部可以进行申报:
1.自上一年的4月1日至当年的3月31日,团支部、学生党支部团队志愿服务(团队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以班级团支部或学生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参与的且参与人数达所在团支部或学生党支部总人数2/3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时间分别超过6小时、10小时,团支部、学生党支部团队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次数分别超过3次(含)或5次(含)。
2.在衡阳市较有影响的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以团支部或学生党支部名义获得荣誉。
3.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获得省级或以上表彰。
(二)“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奖学金”
个人志愿服务时间(以认证卡登记数据为准)需累计超过80小时(含),参与活动项目数超过2项(含2项)。
四、评选标准
(一)“志愿服务先进单位”
1.有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核心。
2.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风气,本年度无任何学生违纪记录。
3.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传承志愿服务精神。
(二)“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奖学金”
志愿服务积分排名全院前50名的志愿者获评“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志愿服务积分排名全院前30名的志愿者获得志愿服务奖学金。
1.评选细则:
志愿服务奖学金及优秀志愿者评选采取积分制,按个人总分由高到底进行筛选,具体细则如下:
总分=个人志愿服务时间×0.3+参与活动项目数×2+活动种类数×5+特殊志愿者得分+奖励得分。
参与活动项目数:活动地点不同即为不同项目,活动地点相同而活动组织单位不同也计为不同的项目。
活动种类包括:法律援助,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维护,社区服务,支教助学,大型赛事,应急救援、迎新工作、毕业生离校和其他类别等十类。
特殊志愿者得分: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可获8分,无偿献血志愿者可获5分。特殊志愿者得分作为单独加分项,不计入参与活动项目数及活动种类数统计。
奖励得分:志愿服务相关院级荣誉获1分、校级荣誉获2分、市级荣誉获4分,省级及以上奖励获8分。
各评分项目以认证卡登记数据为准。
评选将以个人总积分高低进行筛选,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指标的先后顺序进行综合评定,其顺序为:参与活动项目数、活动种类数、个人志愿服务时间、特殊志愿者得分以及奖励得分。
五、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在做好志愿服务认定的基础上,推选出优秀的志愿服务单位和个人。
2.学院团委此次评选活动是一项严密、认真、细致的工作,该项工作既是激励广大团员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管理办团总支要根据当前形势,结合评选工作,形成正确导向,扎实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团员思想素质。通过开展评选,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团员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3. 各管理办团总支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管理办团员青年进行思想动员,统一认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以确保先进性。
4.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均需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要求信息客观真实,文字表述准确规范,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可以报送其他图片、画册等支撑材料。申报表、申报材料各一式2份(附电子版)上报院团委。参评“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奖学金”需按要求填写审批表一式2份(见附件2、3)上报。此次评先评优的全部汇总表(见附件4、5、6)需报电子稿(为Excel版)。
5.各团总支务必在2019年4月15日前将相应表格及支撑材料报送院团委,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志愿服务先进单位”申报表
2.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优秀志愿者”审批表
3.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志愿服务奖学金”审批表
4.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志愿服务先进单位”申报参评汇总表
5.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优秀志愿者”申报参评汇总表
6.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志愿服务奖学金”申报参评汇总表”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委员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