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重大事件上报制度
(试行)
为做好省级文明高校创建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院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全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现特制订南岳学院学生重大事件上报制度。
第一条 学生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范围
学生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范围是指发生的与学生利害相关的尤其是负面的重大事件,主要范围包括:
1.各种政治事端,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学生在网上发表有损学院形象的贴子的情况或有此倾向的。
2.学生因学习压力、感情受挫、家庭变故等原因造成情绪或行为明显异常;学生自杀、行凶的意向或行为。
3.学生伤亡事故、学生生病住院;高烧不退,传染病、食物中毒等情况。
4.学生群殴、打架、打人等校园暴力行为或有打群架倾向的情况;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经劝告不改者;学生在宿舍养宠物者。
5.学生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如赌博或变相赌博、偷盗、抢劫等);学生违法受到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取保候审的情况。
6.学生在公共场所起哄,导致事态处于不可控状态;火灾及灾情隐患;使用电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者。
7.学生个人无故2天不参加正常学习者,或累计旷课达到21学时者;班级40%及以上的学生无故不参加某门课程的学习;休学期满,一周内没办理复学手续者;一学年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或经补考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的。
8.学生夜不归宿或在外面通宵上网者;在外租房住宿者;私自到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者。
9.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网上贷款3000元及以上者;学生破坏公私财物、学生因被骗,损失个人财物或现金累计在2000元及以上者。
10.其他不可预见之重大事项或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生活的情况。
第二条 学生重大事件信息的报送
(一)报送的内容
负面重大事件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事件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
(二)报送的形式及时限
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分: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凡学生事件均要求事件部门或处理部门有书面报告。
对涉及学生因学习压力、感情受挫、家庭变故等原因造成情绪或行为明显异常、学生自杀、行凶的意向或行为、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聚众闹事、刑事治安案件等特大紧急事件,无论以何种形式得知,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向总支书记、副书记报告,并事后记录在案。
(三)报送的程序
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分为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汇报和学生工作相关部门之间对学生事件处理的情况通报。
1. 汇报制度:寝室长为所在宿舍学生重大事件汇报的第一信息员及责任人,班长、团支书为所在班级学生重大事件汇报的第一信息员及责任人,学生辅导员为所分管范围内学生重大事件汇报的第一信息员及责任人,学生管理办主管为所在学生管理办学生重大事件汇报的第一信息员及责任人。事件发生后,一般情况下,班长、团支书及时向学生辅导员报告,学生辅导员及时向学生管理办主管报告,主管向学生管理科科长报告,学生管理科科长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情况,并立即向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报告,并记录在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接到报告后需召集相关科室及时处理,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对事件进行处理,重大情况要向总支书记汇报。
2. 情况通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是指学生管理科要将有关学生事件发生、进展、处理结果情况及时向党总支及行政通报。
第三条 学生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奖罚措施
积极上报重大事件,有效防止了恶性事件的发生,视情况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采用通报表扬、嘉奖等方式予以表彰,同时视情况给予上报人员50、100元、300元、500元等金额的奖金,学生的奖金从学生奖学金或学生调研费中列支,对辅导员的奖励从学生辅导员经费中列支,对给予奖励的学生并视情况在综合测评时在附加分项加0.5—5分,在评优、评先、评奖、助学金、入党等方面符合基本条件时,学院优先给予考虑。
(一)奖励措施
1. 上报各种政治事端,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的奖励500元;上报学生在网上发表有损学院形象的贴子情况的奖励500元。
2. 上报学生因学习压力、感情受挫、家庭变故等原因造成情绪或行为明显异常的,且经诊断为心理健康重点关注对象或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奖励500元;上报学生自杀、行凶的意向或行为的奖励500元;系第一责任人的按60%给予奖励。
3. 上报学生伤亡事故的奖励300元;上报高烧不退,传染病、食物中毒等情况的奖励50元(党员、班团干部、寝室长除外)。
4. 上报学生群殴、打架、打人等校园暴力行为或有打群架倾向的情况的奖励100元或300元;上报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经劝告不改者奖励50元;上报学生在宿舍养宠物者奖励50元。
5. 上报学生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如赌博或变相赌博、偷盗、抢劫等)的奖励300元。
6. 上报学生在公共场所起哄,导致事态处于不可控状态的奖励100元;上报火灾及灾情隐患的奖励300元;上报学生使用电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者奖励50元。
7. 上报学生个人无故2天不参加正常学习者奖励50元(党员、班团干部不在此列);上报班级40%及以上的学生无故不参加某门课程的学习者奖励50元(党员、班团干部不在此列)。
8. 上报学生夜不归宿或在外面通宵上网者奖励50元;上报在外租房住宿者奖励100元;上报私自到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者奖励300元。
9. 上报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者奖励500元;上报学生网上贷款在3000元及以上者奖励100元;上报学生因被骗,损失财物或现金累计在2000元及以上者奖励100元。
10. 上报其他不可预见之重大事项或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生活的情况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个上报者,按上报报表或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的时间定,须出具证据的请保留好证据(如违规使用电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事关非常重大的事件奖励前2名,按3:1的比例分别给予奖励,上报者系第一信息员及责任人者原则上奖励按以上标准的40%给予奖励,已标注的按标注的标准给予奖励。
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奖励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审核后给予奖励。
(二)责任追究
上报学生上课出勤、生病住院、传染病、食物中毒、高烧不退等情况系学生干部的基本职责,非学生干部先于学生干部上报或学生干部隐瞒不报的,视为失职或渎职;凡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故意隐瞒不报、谎报、乱报、少报、漏报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汇报和通报的,影响其评优、评先、评奖、助学金和入党。系学生干部的,还要给予诫勉谈话或免职;系学生党员的,另作如下处理:在预备期内的延期转正,符合给予党纪处分的,按党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系学生辅导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扣50、100元、300元、500元、一个月的绩效津贴或辞退,其他责任人参照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南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南岳学院学生重大事件上报报表
附件二:南岳学院重大事件上报奖励申报表
附件一:南岳学院学生重大事件上报报表
编号:
报 告 人 | | 管理办 | |
专业、班级 | | 报告时间 | 年 月 日 |
重 大 事 项 内 容 | |
班 级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二 级 管 理 办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学 生 管 理 办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附件二:南岳学院重大事件上报奖励申报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职务 | |
管理办 | | 专业、班级 | |
申 报 奖 励 的 理 由 | |
班 委 会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二 级 管 理 办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 生 管 理 办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