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上学期学工人员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管理办:
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督促形成良好的学风、寝风,现将继续做好本学期学工人员值班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
南岳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与团委办公室成员及二级管理办全体辅导员。
二、值班时间
1、夜间值班(每组每月开展两次):本学期教学日历期间的周日-周四晚上19:00——23:30(19:30—21:00为晚自习检查;21:30—22:30为宿舍检查;22:30—23:30 为宿舍“零点行动”);夜间非检查时间为校园内巡查。
2、周末及节假日白天值班:每日8:30——18:00。
三、值班地点
实行办公室定点值守、教室与宿舍检查及校园内巡查相结合方式。
四、值班职责
值班期间,值班老师代表南岳学院进行校园值守、检查与巡查,遇事应当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初步预先处理,稳住事态并防止事态扩大;涉及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紧急情况下先行拨打110、119、120等,并向学院领导、校保卫处、学生处报告;同时,做好值班情况登记。
五、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当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2、值班人员应当按时到岗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值班人员遇事不能值班的,应当自行提前调好班并向学工办报备调班情况;
4、值班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8年上学期学工人员值班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