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涉及院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二、归档资料的范围:
1、负责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及联系方式。
2、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3、上级下发的院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4、学院在开展院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
5、监督员活动记录。
6、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及整改意见。
三、归档资料的要求:
1、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3、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橱存放。
四、归档资料的管理:
1、归档资料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2、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